我市自今年2月底开展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相关部门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狠抓专项治理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自查自纠不遮不掩,交叉检查不留情面,在全市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有效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8年以来,我市征用土地面积36159.564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低于0.3亩的农民人数为90152人。目前已补偿金额49247.844万元,其中支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金额7375.643万元,支付农民个人金额41872.201万元。同时,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萍乡市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指导意见》,各县区均制定了临时性的失地农民养老基本生活补助办法,每人每月享受100元左右的养老生活补助,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失地农民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目前,全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20997人,医疗保障90135人,社会救助14440人。
此外,我市还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开展了计算机、陶瓷烧工、工艺编制、气焊等专业培训,采取小额贷款扶持失地农民创业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目前,我市已开展失地农民培训4502次,帮扶21764名失地农民就业。
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
我市经过市、县、乡三级地毯式的梳理和督查,全市共清理纠正有关单位自2009年以来就农民建房收费方面的违规收费和处罚金额673.8504万元,清理和撤销了4个违规收费文件,全部取缔了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以保证金、押金等各种名目变相收费行为,停止了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全面纠正了对没有法律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审批程序以及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目前在农民建房收费方面,除收取两证工本费外,其他费用已经全部停止收取。
13368名城乡低保对象被清退
为了使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对象确定准确、程序规范透明、评议审批公开、监管制度到位,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的行为,我市不断认真深入地研究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和监管有疏漏的地方,及时制定解决的办法、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共13368人,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近3000人。同时,我市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分成A、B、C、D四类,按照新的保障标准,实行分档救助。